10月23日上午8时许,一姓吴女士急匆匆到太康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找值班人员求助,称10月22日晚18时许,其本人骑电动车回家的途中,不慎将随身携带的黑色手提包丢失,手提包内有几千元现金、手机、身份证及银行卡等物。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魏帅领、任红兵立即将情况向所长许志强做出汇报,所长许志强立即组织派出所内民警兵分两路帮助寻找。魏帅领带领一路人员在现场沿途利用个体商户家的监控进行排查,任红兵到县局查看监控,信息互通。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查到失主的手提包是在行进途中掉落后被一骑电动三轮车的中年妇女捡走。
经过对该妇女的体貌特征和行进方向及活动区域,民警们发动周边群众进行辨认,终于在23日晚联系到那位妇女本人,通过沟通该妇女主动将手提包送到了板桥派出所。吴女士看到失而复得的手提包和完整无缺的财物,十分激动,连声道谢。
10月25日上午,吴女士将一面写有“人民卫士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太康县公安局板桥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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