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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亚洲亚洲版官网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康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太政办〔2017〕53号】
发布时间:2017-11-02 10:24:57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 浏览 人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太康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0月23日
太康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第二条 编制依据
根据《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周口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
第三条 处置原则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在食物(食品)链各环节发生的,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第二章 事故分级
第五条 事故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两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省政府处置能力的;
3.发生跨国(境)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 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两个以上省辖市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内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涉及我县行政区域内两个以上乡镇,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至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县政府食安办会同卫生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县政府食安办会同县卫生部门向县政府提出启动Ⅳ级响应的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成立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委、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监察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粮食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府食安办、县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 县指挥部职责
(一)领导、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乡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研究确定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重大决策与指导意见;
(三)负责发布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四)审议批准县指挥部办公室提请的重要事宜;
(五)向县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第八条 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县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负责发布或取消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
(二)组织、协调跨乡镇、跨部门或职责不明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核查;指导乡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应急工作准备和落实情况;
(三)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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